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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財產

(一) 與 志永 的第一次見面,是在朝陽門附近的一家快餐店。由於堵車,我遲到了整整一個小時。打他電話,想告訴他我會晚到,他的手機處於關機狀態。到了約定的地點,我一眼就認出了他。他抬頭,溫和而略帶靦腆的微笑。 乍見之下,他像是校園裡的一名在讀研究生,沉靜如水,書卷氣很濃。他一邊專心於電腦上的文字,一邊等我。他說,為了保證專心致志,他工作時不開手機。 我們一見如故,直接進入正題:下一步我們做什麼?他提到幾點:憲政研究、訪民救助、法律援助。我告訴他,我已經在整理現行法律、法規與規章,找出其違憲之處,及下位法對上位法的違反、各種“法”的矛盾與衝突。他建議,由他、滕彪和我三人一起,做憲政研究,...
2013年3月,中國政府開始打壓“新公民運動”,十幾名積極倡導或參與“新公民運動”的中國公民相繼被捕。本文作者以“如果我失去自由”為題撰寫了一系列文章,回憶與這些有追求、有理想、為中國實現民主和自由而身陷囹圄的志士仁人共事的日子,本文即是該系列文章中的一篇,讓讀者從作者的視角看 趙常青 是怎樣的一個人。 請到中國人權雙周刊閱讀全文: 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11259 2013年4月13日肖國珍律師為趙常青拍攝的照片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於1月22日開庭審理新公民運動主要倡導者 許志永 案,4天之後作出一審判決,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其有期徒刑4年&mdash ;—僅比以該罪名判刑的最高刑期少1年。這是許志永一審判決書的 英文譯文 ,由 www.http:/ /chinalawtranslate.com 網的志願者翻譯,中文原文請參見北京第一中級法院網: http://bj1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951 。
許志永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於當日結束,未作宣判。許志永是憲政學者、“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倡導者,致力於推動“教育平權”和“官員財產公示”活動。他將面臨高達5年的刑期。親屬中只有他的妻子和姐姐兩人獲准旁聽。四年前,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劉曉波也是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庭審的。 許志永的兩名律師 張慶方 和 楊金柱 告訴 中國人權 ,他們和許志永在庭審的大部分時間裡保持沉默,抗議審理不公義。下午,許志永宣讀他的最後陳述《為了自由﹒公義﹒愛——我的最後陳詞》,法官隨即打斷他,宣布庭審結束。庭審中,檢察官要求對許志永“從嚴”判罪。 據維權人士、...
消息來源告訴 中國人權 ,維權人士 郭飛雄 11月14日被允許會見他的律師 陳光武 。這是他自今年8月8被拘留、9月14日被逮捕以來首次見到他的律師。當局指控他“聚眾擾亂公共秩序”。 郭飛雄在會見中說,他曾於8月8日至9月2日絕食25天。據陳律師說,郭飛雄看起來很憔悴,反應遲鈍,與他往昔思維敏捷、言詞滔滔判若兩人。這次會見是在郭飛雄被關押的廣州天河看守所進行的。 郭飛雄的另一位律師隋牧青最近在 推特 上說:“據悉警方指控郭飛雄‘犯罪’事實主要兩點:一是指控郭組織、策動了年初南周事件的部分街頭抗議活動;二是今年4月,武漢—長沙—廣州—深圳共八個城市有維權人士發起要求官員財產公示以及人大批准《...
消息來源告訴 中國人權 ,江西因呼籲官員公示財產而被逮捕的 劉萍、魏忠平、李思華 案,10月28日庭審第一天因新余市渝水區法院法庭未能保障律師為被告辯護的權利,被告人和家屬已經解除對律師的委託以示抗議;法庭休庭直至被告委託新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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