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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全国律师协会最近组织研究制定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 》草案,就此,来自全国各地的85名律师和法律人士联名发文谴责,称草案违背了律协保障律师合法权益和执业权利的基本宗旨 ,违反了《宪法》有关法治的规定和《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的规定,并要求对草案进行公示,由全国律师代表大会表决。文章说,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面对司法不公和冤案只能通过批评和建议来进行监督;批评监督司法是律师执业权利重要组成部分,将批评权定为非法,无异于开历史倒车走破 坏法治的回头路。律师们还对律协的纪律委员会成员将包括公权力部门的官员进行质疑,认为这将会削弱纪律委员会的独立性。...
121名律师和法律人士联名发出建议书,要求国务院改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74条规定,以保障律师会见被拘留的当事人的权利不会被地方侦查机关以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为由随意剥夺。此前,河南维权律师常伯阳和姬来松等人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郑州市公安局刑拘,其辩护律师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各自当事人,却被拒绝安排会见,理由是:被拘留者涉嫌《规定》第 374条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犯罪;而常伯阳等人的情形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犯罪”。 根据《刑诉讼》第37条第3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 Liu Ping
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江西维权人士刘萍的代理律师斯伟江,在这份提交给新余市渝水区法院的辩护意见中,提出了刘萍案审理中的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斯律师指出,刘萍无论是在网上还是网下的要求公布官员财产、要求释放政治犯等行为都是合法的,根本就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该项罪名是最近法院通知律师为刘萍案提交辩护意见时给出的新罪名,原起诉书未以该罪名起诉。 刘萍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 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认为刘萍是无罪的,根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来起诉书指控刘萍涉嫌非法集会罪,但,开庭审理过去半年多,法院忽然通知我们,要我们为刘萍是否涉嫌寻衅滋事罪,提交辩护意见,(检察院未起诉的罪名),...
全国范围内的大抓捕还在继续。每一天都有坏消息传来。维权律师浦志强、刘士辉、唐荆陵、夏霖、余文生,民主维权人士袁新亭、王清营、圣观法师、谢文飞、杨崇、贾灵敏、郭玉闪、寇延丁,记者和学者高瑜、徐晓、铁流,纪录片制片人沈勇平,艺术家王臧、追魂、陈光,等等。 有人解释成政法系统滥用警力、警察权失控;有人解释成中央派系斗争,也有人解释成习近平为了稳固自身权力而采取的应急手段,这恐怕都不对。这一波对民间社会的大规模镇压,是从去年抓捕“西单四君子”开始的。2013年3月31日,袁冬、张宝成等四人在西单演讲,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当场被捕,正式揭开了当局镇压新公民运动和公民社会的序幕。不到两年的时间里,...
香港大律师公会就中国国新办于6月10日发表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其中三点作出回应,均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构和司法独立这一香港核心价值。香港大律师公会认为,尊重法治远超乎只求 “依法办事”或 “依法施政”,法官或司法人员不应被视为“治港者”,香港的法官和法院在判案时不应也不会接受任何对基本法 “一锤定音式的最终解读”。 中文: http://hkba.org/whatsnew/misc/White_Paper_Response_chi.pdf 英文: http://hkba.org/whatsnew/misc/White_Paper_Response_eng.pdf
6月10日,张科科律师对武汉市律师协会无正当理由对其律师执业证暂缓考核,从中午12点起,在律协门口进行绝食抗议。此举引发全国众多维权律师的响应,他们发起“为中国律师祈福——百名律师百日禁食祈祷”活动,抗议当局对律师权利的打压;其间将就律师制度、法治状况等问题进行探讨。 (2014年6月13日更新:经过绝食抗争,张科科和李国蓓的律师执业年检通过了。) 为中国律师祈福——百名律师百日禁食祈祷 【无需他人见证 只为良知坚守】“为中国律师祈福-百名律师百日禁食祈祷”活动,诚邀各位律师的参与。无论我们是否愿意面对,中国律师都被逼站到了时代的风口浪尖;都被逼成为了苦难民众心目中最后一颗可以寄托的稻草。...
自4月下旬开始,独立中文笔会荣誉理事高瑜女士、理事刘荻女士、会员胡石根等人相继与外界失去联系,律师浦志强、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郝建等人遭警方抄家,浦志强更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独立中文笔会就此发表声明,呼吁国内外各界密切关注中国言论自由持续恶化的状况,敦促中国有关当局遵守中国《宪法》第35条和中国政府已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切实保障公民的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等基本人权,立即查明这些失踪人士的下落,如已拘禁则应立即无条件释放。 独立中文笔会关于荣誉理事高瑜和理事刘荻等会员先后失踪的声明 2014年5月6日 独立中文笔会深为担忧,...
在“六四”25周年即将到来之际,多名中国维权活跃人士被刑事拘留。就此,25名律师联合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严格依宪依法办理案件,在法治和理性的轨道上解决问题,保障被刑拘公民的合法权益。 更多的信息,请参阅 中国人权 “六四25周年纪念日前被限制、被刑拘人士”表。 声 明 1、官方必须严格依宪依法办理案件,彻底摒弃阶级斗争、敌我斗争、稳定压倒一切的陈旧腐朽思维,防止案件政治化、扩大化,在法治和理性的轨道上解决问题。 2、如果相关被刑拘公民并无违法犯罪事实,必须立即无罪释放、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严格依法保障被刑拘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确保其正常饮食休息条件、...
香港人對中國共產黨的十個訴求 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先生、致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張曉明先生: 自香港回歸祖國後,香港政府的政策愈來愈遠離市民的需要,造成了社會上廣泛的深層次矛盾,使香港的競爭力大為削弱。香港現時的 政制已成為了香港長遠發展的絆腳石,亦是分化社會、妨礙和諧的禍根。 我們深信中央政府乃為人民服務及謀福祉的政府,一群真心愛國愛港的香港金融界人士對中國及香港的將來依然充滿信心,希望香港在 未來繼續鞏固國際金融中心的位置。我們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有以下的十點訴求: ①履行《中英聯合聲明》承諾,支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停止干預香港行政事務。...
我们,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张俊杰四位就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非法拘禁律师、公民一事发表联合声明如下: 1、黑龙江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即青龙山洗脑班,位于建三江农垦管理局青龙山农场)是非法拘禁犯罪基地,我们接受非法拘禁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属委托代理并依法交涉和控告是完全合法的行为。多年来,黑龙江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无任何法律手续和文书即对包括石孟昌、于松江、蒋欣波等坚持信仰的公民进行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的关押、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构成非法拘禁犯罪;该法制教育基地是典型的名副其实的犯罪基地。张俊杰以律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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