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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羁押

2016年6月16日,香港铜锣湾书店店长及创办人林荣基公开发声,披露他被中央专案组拘留8个月的恐怖经历。林荣基是铜锣湾书店股东及员工失踪事件的五名当事人之一。去年秋季,他们陆续失踪,之后被证实身处中国大陆并受有关当局控制。林荣基说,在此期间,他被提审近30次,不得聘请律师,2016年2月底凤凰卫视播放的其认罪片段是他在被当局逼迫下按照要求做的,“有导演,有台词”。 据林荣基在记者会上所述,他是在2015年10月24日过深圳海关时被拘留,翌日被戴上手铐、眼罩及鸭舌帽,乘了近14个小时的火车被带到宁波。其后约5个月,他被关在一个“大建筑物”中一个不到300平方英尺的房间内,被24小时看守。...
朋友转来网上的一篇报导:新上任的北京驻​​香港官员、中联办法律部长王振民首次就香港书商李波失踪案表态。朋友问这是不是等于中共间接承认他们绑架了李波,请我做个解读。
长年累月的挫折和打压,都不能阻拦许志永作为一个公民,而不是臣民,高傲地站立!如今,当局对许志永的审判和判刑,同样非但不能摧毁他的道德形象,恰恰相反,体制是赔上国家司法的信誉,为他和他倡导的新公民运动,树立了一座永恒的丰碑。
得知你被处刑七年,我的心在滴血。在一邮件组里,我写道:“痛苦到极点。她将在牢里呆到七十八岁,她能活着出来吗?一个在斯国一如既往地勇敢、坚毅、有担当、有远见的伟大女性,就这么被销声了?”
自从今年7月9号开始,我们的亲人被强迫失踪了。其中包括17名律师、律师助理及律所人员,还有6名维权人士。所有人的失踪几乎是照着一个版本进行的:从北京和天津带走人的号称“天津警方”,涉嫌的罪名清一色的“寻衅滋事”或仅仅就是“涉嫌刑事犯罪”,连个具体罪名都没给!而且接下来聘请律师的过程极其艰难,有的律师只要表示愿意代理,就有国保找上门禁止代理。
认识王全璋多年,眼看着他从青涩青年成长成现在坚定的人权捍卫者、经验丰富的辩护律师和成熟顾家的男人。或许,他自己也体会到维权和成长的艰辛,一次,他照着镜子对我说:“我当年也是一个帅小伙,现在有了这么多白发。”
浦志强律师因为“七条微博,六百余字”,被控两罪——“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社会各界尤其法律界,极其关注。国际社会一直在跟踪本案。本案能否严格依法判决,直接关涉国民对法治的信心和中央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行,关涉到我国的国际形象。
2016 年 1 月 29 日,倡导“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 唐荆陵 律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五年徒刑。2014年5月,他因组织学习和研讨“公民不合作运动”,准备纪念“六四”25周年等活动,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与他一起参加活动的袁朝阳、王清营也被以相同罪名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和两年六个月徒刑。 唐荆陵表示他不会提出上诉。在这个声明中,他详细说明了为什么不上诉,因为在中国的法院系统里找不到公正:“在法院堂皇的大楼里,我们可以看到庄严华丽的陈设和装饰,看到衣冠俨然的政府雇员,唯独看不到法律,更看不到正义。”他重申将致力于推进公民不合作运动,而这正是他被定罪的原因:...
2016年1月29日上午9点半,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对维权人士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作出宣判,他们分别被判刑五年、三年半和两年半。唐荆陵及其辩护律师认为,唐荆陵宣扬“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行动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言行未超越《宪法》规定的权利范畴;没有相关证据可以指证唐荆陵等人使用了造谣、诽谤或其他形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三人的律师均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穗中法刑一初字第167号 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唐荆陵,男,1971年10月28日出生,...
  • Supporters of Pu Zhiqiang protesting outside court during his trial on Monday, December 14, 2015. Placards: "Pu Zhiqiang not guilty.”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强案庭审期间,声援者在法院外进行抗议。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强案庭审期间,法院外的声援者遭不明身份人员推开。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强案庭审期间,法院外的声援者遭不明身份人员推开。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强案庭审期间,声援者在法院外进行抗议。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强案庭审期间,声援者在法院外进行抗议。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浦志强案庭审期间,声援者在法院外进行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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